为执行《关于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确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13号)的规则,为有序推动县级非营利安排处理免税资历确定,现就我县县级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请求受理问题公告如下:
经县级挂号处理机关同意建立或挂号的社会安排,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博罗县的,凡符合规则条件的可递送免税资历请求,并供给规则的相关材料。受理时刻为本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为便利社会安排请求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经县级挂号处理机关同意建立或挂号的社会安排,其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请求材料,统一交至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一号楼3楼E厅28-46号窗口(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大街商业西街155号),会集接纳后交由县财税部分联合审阅确定。该项材料接纳及审阅确定作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求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的社会安排需填写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请求表,并按财税〔2018〕13号文规则报送有关请求材料。有关方针文件、审批表及请求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顶部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路7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