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办理,推进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高质量展开,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展开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举动的告诉》要求,深圳市民政局定于9月至10月期间对相关市级社会服务机构展开实地查看查看作业。现将有关作业告诉如下:
3.是否存在违背开办资金为捐助产业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状况;
4.是否存在财务出入未悉数归入本安排法定账簿核算、将本安排财务出入与其他安排出入混管或许将以本安排名义展开活动的收入交由其他安排或个人收取的状况;
6.是否存在未依照《民间非营利安排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的状况;
8.是否存在向出资人、举行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许变相分配本安排产业的状况;
9.是否存在经过虚增事务活动本钱、虚伪发放作业人员费用、专家费用等方法分配或许变相分配本安排产业的状况;
10.是否存在兼职理事、监事参与决议计划、监督等履职行为时以劳务费、专家费等方法收取酬劳的状况;
11.是否存在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展开宣扬、促销等活动的状况;
12.是否存在将大额产业长时间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安排、个人不回收的状况;
13.是否存在与关联方产生买卖时未实行内部决议计划程序、价格不公允,或许未依照《民间非营利安排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安排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发表关联方联系的性质、买卖类型及买卖要素等信息的状况;
(三)联合查看。挂号办理机关将联合事务主管单位、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前往查看目标挂号居处进行查看。
(一)资料预备。市级社会服务机构需预备近3年相关资料,如建立未满3年供给建立至今即可,相关资料如下:
(二)人员要求。现场查看时,要求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监事长/监事、财务人员参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监事长/监事无法参与的,需作出书面阐明并出具委托书。